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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的支援服務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

社會福利署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旨在為體弱而於日間缺乏家人照顧的長者在熟悉的家居及社區環境內提供照顧、護理、復康訓練和社交活動。

服務類別 服務性質 服務對象
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為身體機能屬中度或嚴重缺損的體弱及認知障礙症長者於日間提供照顧及支援服務,協助他們保持最佳活動能力、發展潛能,以及改善生活質素,使他們能夠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 年滿60歲或以上,在社區內居住並無接受安老院舍服務;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受損,並適合接受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服務;以及
  • 未能獲得護老者全時間照顧人士。
長者日間暫託服務 為在社區中生活,但在個人照顧方面需要家人或親屬協助的長者提供臨時的日間照顧或短暫的住宿服務。
  • 年齡達60歲或以上;
  • 需要一般起居照顧及/或有限度的護理服務;
  • 適合過群體生活,例如沒有侵略或暴力行為;以及
  • 沒有患傳染病。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提供綜合模式服務,使體弱長者可以繼續留在熟悉的家居及社區環境接受護理及照顧服務,並維持最高的活動能力。
  • 年滿65歲或以上的長者(年齡介乎60至64歲的長者,如證實有需要,亦可使用此服務);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達中度或嚴重程度缺損的長者,並需要一套周詳的家居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透過經驗豐富及受過專業訓練的工作人員和區內各服務單位的合作網絡,為體弱長者、殘疾人士及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提供不同種類的照顧及服務。
  • 年滿60歲或以上在社區內居住的長者
  • 殘疾人士
  • 有社會需要的個人及家庭

請瀏覽社會福利署網頁搜尋各長者社區照顧服務的詳細資料

長者及護老者可聯絡就近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以便這些服務單位協助申請服務及安排安老服務統一評估。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