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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

妇女事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倡议性别主流化作为达致性别平等的主要策略。


供政府人员使用的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

2002年,政府接纳了委员会的建议,同意在各政策范畴内逐步推行性别主流化。为此,我们设计了一份「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检视清单),以协助政府人员评估新政策、法例和计划对两性的影响。这份检视清单的设计,是给所有政策局和部门使用,以确保应用时的一致性,同时亦可提供基准以方便评估。此外,清单亦可应用在新制订和现有的政策、法例和计划。

委员会根据政府过去在使用检视清单和推行性别主流化概念的经验,并在谘询持份者(包括妇女团体、性别课题联络人和对性别课题有研究的学者)後,於2009年修订了检视清单。经修订後的检视清单已於2009-10年度起推行。有关清单能更有效地协助政府人员在不同政策及工作范畴应用性别主流化。

由2015年4月1日开始,所有政策局及部门在制定主要政府政策及措施时须参考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并应用性别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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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社福界非政府机构使用的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

社会福利署(社署)於2016年2月推出先导计划,鼓励社福机构在制定政策及计划时参考检视清单及应用性别主流化。

当非政府机构成功投得社署的项目後,须填写并交回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第一部分,就有关项目的设计及实施进行性别评估。至於清单的第二部分,会就有关项目的监察、评估和检讨进行性别评估。若项目於一年或以内完成,非政府机构须於完成项目後填写并交回检视清单第二部分。若项目需多於一年完成,非政府机构须於项目开展一年後填写并交回检视清单第二部分。填写好的检视清单(第一及第二部分)须交回社署负责批核该项目的办事处,该办事处会将资料转交劳工及福利局。是次先导计划的安排不会影响机构在该次或往後竞投社署项目的资格和结果。有关的性别主流化检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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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投得社署的项目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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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後或项目开展一年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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