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声明及提交的意见
新闻公告
政府委任妇女事务委员会成员
政府今日(一月十日)宣布委任妇女事务委员会(妇委会)四名新成员及再度委任九名现任成员。她们的任期于二○二五年一月十五日生效,为期两年。
四名新成员为施颖茵、龚美姿、萧凯恩和黄巧欣。九名获再度委任的成员为郑余雅颖、Rita Gurung 、金玲、林惠玲、陆海、颜吴余英、潘少凤、岑美霞教授及黄文莉。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欢迎上述任命。她表示:「新委任和续任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并在业界和社会服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我相信她们将就本港的妇女发展为政府提供宝贵的意见。」
她亦感谢即将离任的成员禤惠仪、彭韵僖和崔宇恒对妇委会作出的贡献。
妇委会自二○○一年成立以来,致力促进本港妇女福祉和权益,就妇女事务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见。
新一届妇委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非官方成员
陈清霞博士(主席)
施颖茵
郑余雅颖
程岸丽
Rita Gurung
金玲
龚美姿
林惠玲
陆海
吕汝汉教授
莫宛萤
伍颖梅
颜吴余英
潘少凤
岑美霞教授
萧凯恩
苏咏仪医生
谭坚
徐守然
黄巧欣
黄文莉
胡洁莹博士
官方成员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或代表(副主席)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或代表
社会福利署署长或代表
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